(来源:凤凰网)
对于外滩踩踏事件中的36个人来讲,死亡比新年更先到来。
2014年12月31日23:34,上海外滩陈毅广场通往观景平台的楼梯最低处有人被挤倒,此后,乌压压的人群倒下,压了几层;23:55分,所有倒地没有受伤的人站了起来。短短21分钟的时间,死神带走了36人的生命,平均每分钟带走1.7个。
从目前可知的情况来看,死神是跨过数个关口来临的,如果其中某一个关口足够坚固,或许它到不了终点。在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看来,信息传达、人流预估、人流导向三个关键环节的失守,使得惨剧最终发生。汤啸天教授长期关注上海市的公共安全,曾经参加过《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听证会,并提出消除人流对冲隐患的建议。
黄浦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副队长蔡立新在踩踏事件后的发布会上说,当晚外滩没有活动,所以没有进行人流限制和交通管制。汤啸天认为,没有活动并不能回避公安的责任,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公安的相关责任。
汤啸天指出,近5年来,上海市有很多针对领导干部的应急能力培训,但并未把立足点放在保障人的安全和公共秩序上,而是具有很强的对上负责倾向。
对话 叶宇婷
信息传达、人流预估、人流导向等三个关键环节失守
凤凰资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外滩踩踏事件在哪些关键环节出了问题?
汤啸天:第一个问题是,活动地点变了,但是政府对于公众认知习惯可能造成的情况没有预估。上海近三年来,每年都有外滩灯光秀,都可以在陈毅广场的观景平台看到,但这次改变了地点,改到了外滩源,采取凭票入场的方式。但这个更改信息没有清晰地让民众知晓,一般老百姓都不知道外滩源,只知道外滩的观景平台,这里有认知上的习惯。更何况很多外地人接触不到上海已经发布的信息,这些信息没有准确有效传达,而外滩又是上海标志性的地方,跨年当晚会聚集大量人群。
没有清晰明确的消息,大量的人在外滩观景平台聚集,当时天很冷,很多人想下来,在台阶上人流对冲。现在的说法是人自发到外滩去的,而观景平台上没有组织活动,问题是公众为什么会自发涌向观光平台,这里面是有一个导向问题。之前媒体对元旦上海中心的灯光秀是做过渲染的,说是怎样的宏伟有气势,这个实际上是吸引了公众的。但公众在认知事物的时候,有时会忽略具体而详细的时间地点,有一个认知习惯,认为外滩以前有过,我们都去看过。经过媒体渲染,公众知道今年上海中心更加漂亮宏伟有气质了。所以年轻人好奇,会去追这些活动,总觉得外滩观景平台可以看到非常好的灯光秀。
人的行为如果没有非常明确的导向,会出现盲目的行为,导向越明确,公众就会越清晰。
第二个问题是,政府未根据前几年外滩灯光秀的大数据做好预估。前几年的灯光秀做了很好的安排,工作也比较严谨,但警察的压力非常大,今年取消了。前几年外滩跨年的人数是有数据的,历年来维护外滩公共秩序也是有经验的,在今年这样一个转场,这些数据和经验是可以参考的。外滩源这个地方能容纳的人数是很小的,那其余的人流要去哪里?外滩的人流聚集是有规律的,前两年聚集时的规律,今年第一次转场,规律也还会存在的。
在对人流没有做预估的情况下,警方没有做人流的组织和分流引导工作。
第三个问题出现在台阶处,如果在此实行单向通行的话,是不会出现人流不通的情况的。这是个单向交通的控制问题,只要控制住,一方只上,一方只下,产生人流对冲这样的危险是可以规避的。台阶和坡道是最危险的人流对冲点,在台阶上,一旦有人绊倒,后面的人失去重心就会倒上去。平路上顺着人流走,只要不倒下,被挤死的可能性不大,但倒下基本就是生死未卜的,不知道会被谁踩到。
外滩观光平台没有活动并不能回避公安的责任
凤凰资讯:黄浦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副队长在发布会上称,因为当晚外滩没有灯光秀和跨年活动,所以没有对人流进行控制、交通管制。
汤啸天:外滩观光平台没有活动并不能回避你做人流组织和引导的责任。人流是自然状态,当过于密集时,不组织就会产生对冲。如果这个地方就几百个人,可以不组织,但如果这个地方有几十万人,不组织行吗?
即便当晚外滩没有活动,根据以往的数据和经验,对于当晚人流数量也应该有一定的预估。
现在因为人流对冲已经有惨痛的教训了,现在上海应该认真去查查地铁站、体育馆等人流密集的场所,还有多少人流的对冲点。这些需要一个个查,一个个解决。我曾参加《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听证会,明确提出要有人流引导的标识,避免人流对冲。但目前我没有看到上海市有一家在认真排查人流对冲的点。
公安机关没有对活动可能波及到的地方安全负起责任
凤凰资讯:我们国家针对外滩这样的跨年活动是否有什么法规条例?
汤啸天: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其中第六条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担者应当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执行方案;第七条规定了承办者须负责的安全事项;第八条规定了场所管理者须负责的安全事项;第九条规定了活动参与人员应遵守的规定;第十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其中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应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既要负责安全监督又要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条例中明确指出:“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这意味着公安机关不仅仅对活动场地上的安全负有责任,而是对和场地之间有关系的地方,活动会波及影响到的地方都有责任。在外滩踩踏事件上,公安机关就是在这点上做的差,没有对外滩源活动周边的安全负起责任。
即便是灯光秀转到了外滩源,公安局也应该想到这个活动可能波及到的范围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从而对交通和人流进行组织。
凤凰资讯:一个场合是否应该有应急预案,制定标准是什么?
汤啸天:国务院的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活动场合人数在1000以上5000以下,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凤凰资讯:事故当晚,外滩旁的地铁2号线末班车延长了80分钟,而不是像往年一样下午就封站了。你如何看到这个措施带来的影响?
汤啸天:地铁不封站就会促使一部分人去外滩,封的站越多,对人流的控制效果就会越好,现在不仅没有封站,而且还延时提供了交通便利,这就更加引导了人们到热点地方去。如果交通限制,一站可能走走过去,封两站试试,人数马上就会下降,一般人不愿意走。
现有领导干部应急能力培训是围绕领导设计
凤凰资讯:在踩踏事件发生后,你在发过“上海投入了大量人财物力,进行提高应急能力部署、培训。考核,从外滩踩踏事件的发生来看,有多少是实在管用的,有多少是玩虚的”这样的评论。
汤啸天:近5年来,上海市委党校在这方面做过很多工作,花了很大的人力物力,把领导干部组织起来进行应急能力的培训,有专门的课程,专门的应急指挥中心,把干部分成各个组,比如指挥组、宣传组、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有些培训我不客气地说真是花架子,讲课的老师也没有真正组织过大型活动,讲的是很空泛的概念。
这种课程的立足点应该是保障人的安全、保障秩序,但这些课程把立足点放在领导身上,围绕领导去设计,很强烈的倾向是对上负责。
2010年上海静安区11·15大火后,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整体上应该说是提高了,但并不是真正的提高,大家都强调要注意公共安全,有了这样的观念,但是具体到每个岗位到底要做什么细致的工作还是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