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孽,单位同事为抢国庆三薪加班吵起来了(转载)
我们单位是个小民营单位,工资不多,平时花头也不多,唯一让人心跳加速的刺激就是逢年过节的加班费,但是,人多钱少,那是要用抢的!!
刚刚看了新闻,说是今年的国庆加班有4天可以算三倍工资,即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昨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庆中秋加班费补偿标准细则。另外4天 长假加班如果不安排补休,用人单位也要支付两倍工资。
按规定,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 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该如何折算?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有劳保专家解释道,以今年“十一”的8天假日为例:如果一个企业规定月加班工资基数为2000元,则职工的日加班工资基数为:2000(元)÷21.75(天)=91.95(元)。如果职工加足8天班,而且单位没有安排补休,那么他的加班工资总额为:91.95(元)×300%×4(天)+91.95(元)×200%×4(天),总共为1839元。
单位里很多同事每次都会争三薪的加班,这次有4天更加不会例外。很多同事早早的就在MSN挂上“国庆预约加班”的个性签名。哎,但很多领导也要跟我们小巴辣子抢加班费!哎!再叹息一声!奶奶的,就这样。永远拿钱多的是领导。
说说我们单位有个部门,里面2个女人,为了抢加班费,差点打起来。一个是部门主管,一个是员工。话说,那个主管以前每次有三薪的加班,统统给自己。从不分给员工。但这次新进来一个女的,年纪虽然很小,毕业没多久,但很辣手。提前2个月就开挂签名,说“不抢银行,只抢加班”。女主管一看那个签名,当然知道是员工在划领子了。但又不好明说,个么就处处给人穿小鞋。
终于有一天,中午吃饭前,就听到她们吵起来,具体起因没听清,但句句说到加班。作孽啊,钱少,压力大,不然谁愿意大过节的好日子还往单位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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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 长期加班会有“后遗症”
调查发现,46%的白领在平时工作中需要经常加班,9%的人几乎天天加班,从不加班的仅占调查人数的6%。他们一旦无事可做,反而容易出现抑郁、失落、焦躁不安等不良情绪反应。心理学家认为,如果人们一下子从长期紧张状态中停下来无事可做的话,原来那种适应紧张节奏的心理模式便会突然失去对象,加上生理和心理的惯性作用,会使人们面对宽松的环境反而感到不适应。有些人便会出现抑郁、焦急、忧伤、失落甚至心悸、失眠等身心健康问题。
(本文转自上海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