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什么意思?法律现在不鼓励大义灭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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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灭亲出自《左传·隐公四年》。
春秋时期,卫国的州吁杀死哥哥卫桓公,自立为国君。
州吁驱使百姓去打仗,激起人民不满。他担心自己的王位不稳定,就与心腹臣石厚商量办法。
石厚就去问的父亲——卫国的大臣石碏(que),怎样巩固州吁的统治地位。石碏对儿子说:“诸侯即位,应得到周天子的许可,他的地位就能巩固。”石厚说:“州吁是杀死哥哥谋位的,要是周天子不许可,怎么办?”石碏说:“陈桓公很受周天子的信任,陈卫又是友好邻邦。”石厚没等父亲把话说完,抢着说:“你是说去请陈桓公帮忙?”石碏连连点头。
州吁和石厚备了许多礼物,却被陈桓公扣留了。原来,这是石碏的安排。
卫国派人去陈国,把州吁处死。卫国的大臣们为石厚是石碏的儿子,应该从宽。石碏就派自己的家臣到陈国去,把石厚杀了。史官认为石碏杀了儿子是“大义灭亲”。
大义灭亲的意思:为维护正义,对犯罪亲属不徇私情,使受到应有惩罚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4日上午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与现行法律相比,草案增加了一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专家指出,这一条规定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在案件审理中可以拒绝作证,法律不再强求“大义灭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表示,增加这一条规定,是考虑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
同时,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还加强了对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草案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的证人、被害人,可以根据案件需要,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对其人身和住宅进行专门保护等措施。
郎胜表示,为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草案扩大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草案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公检法机关都有义务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