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在网络上看电视也是一种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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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军欣
时间:
2011-6-22 15:58
标题:
在网络上看电视也是一种休闲
2009年12月28日,中央电视台旗下的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正式上线,首期推出了新闻台、体育台、综艺台、爱西柚、搜视台5个频道。今年1月18日,CNTV又新增了经济台、电影台、电视剧台、搜索台和记录片台。凭借央视45万小时的影像资料、全国电视机构每天播出超1000小时的电视节目,中国网络电视台一举成为视频网站领域的巨无霸。
央视高调“触网”也燃起了地方电视台开办网络电视台的热情。湖南网络电视台“芒果TV”、上海广播电视台网络新闻台等陆续亮相。网络电视台一时风生水起,视频新闻大战一触即发。
优 势
扩大了受众的选择权和参与权
“网络电视的诞生是一种必然。互联网覆盖面的增加、带宽速度的提高,以及电信网、互联网、有线电视网三网融合的推进,都为网络电视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明安香说,网络电视台可以进一步整合新闻资源,增强我国传媒的国际影响力。“虽然中央电视台第4套、第9套节目都已上星,也能在国外落地,但在西方主流社会的影响力仍然有限。网络电视台的出现,不仅拓宽了传播渠道,而且减少了阻隔,有利于我国传媒向国外发出自己的声音。”
明安香指出,与传统电视台相比,网络电视台不仅拥有丰富的视频节目,而且可以随时随地收看,扩大了受众的选择面。“更重要的是,网络电视加强了与受众的互动,甚至可以让受众参与到新闻报道中。在网络电视时代,会有越来越多的新闻线索由受众来提供。”明安香说,“我们现在的很多新闻,特别是国际新闻,都是第二手或者第三手的。有了网络电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现场群众可以用手机、摄像机等工具进行拍摄,再通过电脑和互联网上传。只要能保证内容真实可靠,就可以在网络电视上传播。受众参与度的提高,将使新闻更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也更贴近新闻事件本身。”
现 状
尚未实现与受众的真正互动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说:“共享、互动、平等,是互联网传播的显著特点。而目前的网络电视台只是简单地把现成内容搬到新的传播平台上,虽然拓展了传播渠道,扩大了覆盖范围,但没有改变传统的传播模式,因而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中国网络电视台的爱西柚频道是供网友上传、分享视频的板块,但目前视频上传数量和浏览次数并不多。明安香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网络电视台还没有真正实现与受众的互动。“比如,网络电视台可以设置一些栏目,由受众提供新闻素材,并参与评论。受众不一定要到演播室,可以自拍,或者以文字的形式发表观点。这样媒体和受众就能通过网络进行视频和文字交流,针对特定话题展开讨论。”
“互联网传播的潮流会赋予用户更多的选择权、参与权、表达权。传播如果是单向的,影响力就会大打折扣。在对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和控制的前提下,网路电视应该更具开放性。”喻国明说,“我们不仅要投资新媒体,而且要适应网络传播的理念和规则,用新的传播模式让世界了解中国的优秀文化和发展成就。”
隐 忧
版权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规定,经广电总局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 近年来,广电总局加大力度,清理整顿了一大批无视听许可证的非法视频网站,为正规网络电视台的创办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有专家指出,除了合法性,版权问题也是非法视频网站绕不过去的一个“坎”,而对于正规的网络电视台来说,这一问题同样存在。受众的广泛参与,既能给网络电视台带来丰富的视听内容,也会带来繁重的管理任务和未知的版权风险。对于积极上传节目的网友,视频网站通常的做法是给予各种方式的奖励。而网友为了得到这些奖励,往往会到处搜寻视频,并以自己的名义上传,由此可能产生严重的版权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将极大地影响网络电视台的发展。
“尽管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但是不可否认,网络电视是中国传媒业增强实力、扩大影响的重要手段。”喻国明说,“如果不能善加利用,我们就会错过一个历史性的机遇。”
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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